編者按>>>
2026年伊始,兩座公共雕塑引發(fā)熱議。一座是甘肅瓜州戈壁國際雕塑藝術長廊內的“漢武雄風”。該雕塑于2020年建成,總高15米,僅頭部露出地面,且漢武帝眉頭緊皺、神情凝重,被網友稱為“活埋漢武帝”,認為視覺效果詭異,創(chuàng)作動機“險惡”,是對歷史人物的“羞辱”。另一座是山西太原一商場門前放置的倒立駿馬雕塑,寓意“馬到成功”,因倒立形態(tài)被稱為“頭逆馬”(在當地方言中不是好話),最終被拆除。
公共雕塑引發(fā)社會熱議,早已不是新鮮事。對于這些公共雕塑,輿論的看法不一,有人認為藝術需要多元共存,有人則認為公共場合的雕塑要契合大眾審美,避免觸碰敏感神經。今日《文明棱鏡》特呈現這些觀點。

王琪 圖
甲方
藝術應多元共存 開放包容不可少
◎ 何勇
近年來,公共雕像引發(fā)的“是藝術自由,還是文化褻瀆”的爭議并不少見。不可否認,不同于藝術家在工作室里創(chuàng)作的個人化藝術作品,也不同于藝術館的展覽作品,公共雕塑是放置在公共場所供人們欣賞的,其受眾群體不分男女老幼,不能太出格。
然而,山西太原的倒立駿馬雕塑,與甘肅瓜州的“漢武雄風”雕像,雖然引起個別少數網友的質疑,但平心而論,其設計創(chuàng)作不算脫離大眾審美,作者的創(chuàng)意具有一定的巧思,只是部分人對其設計理念產生了誤解,或者進行了網絡調侃而已。
比如,所謂的“頭逆馬”雕塑,其實是“倒立馬”雕塑,和春節(jié)倒貼“福”字的邏輯一樣,本意是諧音“馬倒成功”,取自“馬到成功”的吉祥寓意,本是為討個好彩頭,只是被太原個別網友調侃成當地方言中的不雅臟話“頭逆馬”諧音梗。
又如,甘肅瓜州的“漢武雄風”雕像,被部分網友形容為“活埋漢武帝”,實際上,這幅作品具有震撼的藝術性,“以祁連為軀,以大地為體”,其創(chuàng)作立意為:目光如炬、堅毅深邃的漢武帝頭像是精神的象征,背后遼闊的大地是這位開疆拓土帝王的身軀,腳下六塊石頭默默訴說著漢武帝“列四郡據兩關”的豐功偉績。
每個人的審美水平不同,對藝術的理解角度也不一樣,公共雕塑無法做到讓所有人喜愛和認可?!耙徊鹆酥辈⒎菓獙幾h的上策,關鍵是要向大眾講清楚作品的立意,在個性表達與大眾審美之間找到平衡,爭取人們對設計理念的理解與認同,甚至產生共鳴。
據報道,四川省青神縣中巖風景區(qū)是蘇東坡求學地和初戀地,景區(qū)內卻有個李白雕像,很多游客錯認為蘇東坡。2025年上半年,該景區(qū)專門設置提示牌,上面寫著“只說一遍,我是李白,不是蘇東坡,你們要的蘇東坡300多年后才到里面讀書”。原來,該雕塑是為紀念當年李白仗劍出川行至中巖寺附近寫下千古名詩《峨眉山月歌》而設立的。
因此,面對爭議,無論是太原當地那家商場,還是瓜州文旅部門,不妨學學青神縣中巖景區(qū)給李白雕像設置提示牌,避免造成游客誤解的做法,比如,“漢武雄風”雕像完全可以豎立一塊提示牌,寫上“這是漢武帝俯瞰戈壁大地,以祁連為軀,以大地為體……”
藝術需要多元共存,且確實難以迎合公眾的多維審美,畢竟“人上一百,形形色色”。而對于符合絕大多數人審美的公共雕塑,我們不妨持更加開放、包容的態(tài)度。建立在包容基礎之上的監(jiān)督,才能既保障公共雕塑的公共性,又能激發(fā)藝術創(chuàng)造力。
乙方
公共藝術別只有個性,沒有公共性
◎ 郭元鵬
據報道,有關方面如此解讀“漢武雄風”雕塑:它不僅是一件雕塑作品,更是對歷史文化和民族精神的詮釋與解讀。漢武帝在位時,在現在的甘肅地區(qū)開辟了絲綢之路,加強了中原和西域之間的經濟、政治和文化交流,也促進了東西方文明的融合。該雕塑作為“荒野藝術計劃”的一部分,其創(chuàng)作初衷是,通過頭部與戈壁的融合展現漢武帝的雄偉氣魄,意在傳承絲路精神。
盡管如此,一些人的質疑聲并未平息。這場爭論的實質,早已超出公共雕塑本身的美學評價,直指公共藝術創(chuàng)作中一個永恒的矛盾:藝術家的個人表達與公眾接受度之間,該如何平衡?
公共藝術創(chuàng)作不應是“孤芳自賞”,而應是“大眾同賞”;不應是“獨白”,而應是“對話”。藝術創(chuàng)作當然需要自由,可以追求個性。但公共藝術有其特殊性,它并非陳列于畫廊或私人空間,而是設置于開放場所,面向的是不同年齡、文化背景和審美水平的欣賞者,不能只是藝術家的“自我獨白”,而應成為藝術家與公眾“雙向對話”的載體。
再說,歷史人物雕塑,需尊重公眾的情感記憶。尤其是涉及漢武帝這類深入人心的歷史人物時,藝術創(chuàng)作更需要顧及公眾的普遍認知與情感。在大多數人心中,漢武帝代表著雄才大略、開疆拓土的盛世氣象。藝術家雖想到了讓漢武帝“以祁連為軀,以大地為體”,但在普通人眼里,只有頭沒有身體的雕像,確實容易讓人產生“掩埋”“困陷”等聯想,與公眾的歷史情感產生斷裂。這并非觀眾不懂藝術,而是公共藝術在追求形式創(chuàng)新時,不能脫離其服務的對象與文化語境。一旦跨越了公眾認知與情感接受的邊界,即便構思再巧妙,也容易引發(fā)誤解與不適。類似案例并不少見。
藝術可以創(chuàng)新,但是,別把公共場所視為踐行個人藝術理念的“試驗田”,忽視了公共空間的社會屬性和公眾的心理感受。公共藝術之所以具有公共性,正在于它屬于每一個人。它不僅是城市景觀、公共景區(qū)的一部分,更承擔著文化傳播、情感聯結的功能。若一味強調藝術創(chuàng)新,遠離公眾的審美與心理預期,就容易從“環(huán)境點綴”變成“視覺負擔”。
公共雕塑引發(fā)的爭議屢次提醒我們:公共藝術的生命力,源于藝術性與公共性的有機結合。它不是藝術家一個人的事,而是關乎一處空間、一段歷史、一群人的記憶與情感。好的公共藝術,應當既能展現創(chuàng)作者的思考,又能融入公眾的生活;既能傳遞文化內涵,又能引起情感共鳴。唯有在這兩者之間找到平衡點,公共藝術才能真正“活”在人們心里,成為連接過去與當下、藝術與日常的持久風景。
丙方
雕塑要“立得住”,須經群眾審視
◎ 樊耀文
隨著社會進步與知識普及,公眾的審美水平顯著提升,對公共藝術作品的評價日益多元,人們不再滿足于被動接受藝術表達,而是更注重作品與自身文化情感的共鳴。近年來,多起由公共雕塑引發(fā)的爭議表明,公共藝術創(chuàng)作必須直面民意審視,在藝術表達與公眾認同之間尋求平衡。
公共雕塑作為城市、景區(qū)公共空間的重要組成部分,其建設需經過嚴格把關,以確保文化價值、公共利益和環(huán)境協調性。優(yōu)秀的公共雕塑既能點綴城市、景區(qū),也能承載地域記憶、彰顯文化底蘊;反之,缺乏審美的“奇葩”雕塑、脫離民意的“任性”作品,不僅會浪費公共資源,更會破壞城市空間、景區(qū)的和諧感。
因此,相關部門需扛起主體責任,為公共雕塑建設筑牢制度防線。
完善公共雕塑的設計方案審批,不能“走過場”,要引入藝術領域的專家、城市規(guī)劃師、文化學者等專業(yè)力量,對雕塑的主題立意、造型設計、材質選擇等進行全面論證,杜絕“拍腦袋”決策。同時,設計方案審批需嚴守文化底線與審美紅線,避免一味追求標新立異,忽視大眾的審美習慣與城市、景區(qū)的整體風貌。
完善公共雕塑的公眾參與機制,讓公眾參與藝術作品評選,確保其質量和水平。公共雕塑服務的是廣大市民、游客,大家理應擁有知情權、參與權、表達權和監(jiān)督權??赏ㄟ^線上公示、線下座談等方式,廣泛收集民意民智,讓契合城市和景區(qū)氣質、貼近大眾審美的作品脫穎而出。只有獲得多數人認可的作品,才能成為經得起時間檢驗的公共藝術品。
建立“問題雕塑”的問責機制。對于那些飽受詬病的“問題雕塑”,不僅要及時整改或拆除,更要倒查設計、審批、建設等環(huán)節(jié)的責任,以問責倒逼相關部門履職盡責。
“立得住”的雕塑,還要過得了群眾的審視。廣場、公園、商場、景區(qū)等公共場所的管理者,更應主動搭建民意溝通橋梁。景區(qū)要立足于自身的自然景觀特色和文化內涵,在雕塑選題上避免奇葩化傾向,可通過設置意見箱、線上投票等方式,聽取游客與當地居民的建議,讓雕塑成為景區(qū)文化的延伸;公園管理者需兼顧不同群體的審美需求,既要考慮兒童的童趣視角,也要兼顧老年人的情感共鳴,避免雕塑設計“曲高和寡”;商場等商業(yè)場所的管理者不能將公共雕塑當作“吸睛引流”的噱頭,應結合商圈定位,打造兼具藝術性與實用性的作品,同時通過消費者座談會等形式吸納大眾的意見,讓雕塑與商業(yè)空間相得益彰。
公共雕塑的建設絕非單方面的藝術創(chuàng)作,而是關乎公共利益的文化工程。唯有吸納廣泛的民意,實行嚴格的監(jiān)督問責,才能讓每一座公共雕塑都成為公共場所景區(qū)的加分項,為公共場所增添獨特的文化魅力。